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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维权意识 保护妇女权益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4年10月21日

      深化维权意识 保护妇女权益

 

9月26日上午,市委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妇联新闻发言人、副主席张冰就构筑社会化维权网络、全面深化妇女法制教育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近年来,市妇联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建立了长效的维权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家暴110投诉站67个,妇女维权合议庭8个,家暴庇护所6个,姐妹港湾—妇女维权站187个,形成了一条龙司法干预体系。畅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积极实施领导信访接待日,近3年来共接待来访案件465件次,及时推动解决拐卖、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另外,市妇联组织政法战线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人士等成立了“神鸭巾帼法律宣讲团”,重点面向城市流动妇女、农村妇女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权益、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妇女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权。

下一步,我市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一是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将日常法制宣传与“三八”妇女维权周、“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相结合,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维权能力。二是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通过家庭文明建设带动社区的文明创建。三是以舆论文导向,抓社会宣传。要依托媒体,形成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的妇女法律宣传氛围。四是以志愿者队伍为依托,抓深入宣传。要广泛发动专家学者、等高院校的师生等力量组成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

妇女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工作很难奏效。所以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妇联、政法部门等资源优势,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发展;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适时表彰先进,激发宣讲团成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加强宣讲团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奉献和包容意识,使宣讲团成员真正成为法律法规“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的角色。

双鸭山广播电视台、双鸭山日报、双鸭山矿工报、双鸭山新闻网、双鸭山政府网、安邦河晚刊等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双鸭山市妇联权益部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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