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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妇联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5年05月25日

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宝山区妇女联合会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以从事同类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的农民或农户,按照自愿互利组织起来,开展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新型互助服务组织。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掌握我区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现状,总结工作经验,了解农村妇女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推动农村妇女工作深入开展,宝山区妇联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等方式,对七星镇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现状

我区农村妇女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是与全区农村经济发展一脉相承的,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经历了政府搭台,典型引路,市场拉动,组织带动的发展过程。目前已发展为以产品为纽带、服务为宗旨、增收为目的的较为成熟的合作组织,成为了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经营的一种好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截止2014年9月,我区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 6 个,其中专业合作社3个,专业协会3个,入会会员131人,带动农户98户多,分别占全区总农户的10% ;现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经营行业划分,种植业 1个,养殖业2个。

在合作方式上,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妇女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影响自主经营权利,不变更家庭财产关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社员开展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了社员和合作经济组织两个层次的积极性。合作社和社员分工负责,有统有分。

二、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成效

(一)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了资产的有效重组,带动了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打破了一家一户的封闭生产方式,实现了生产的联合,加快了农村产业集群的形成,同时也加快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步伐,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如金凤牧业专业合作社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即:合作社、会员二个轮子一齐转,包技术、包销售二包合同进农户,在合作社的引导下, 2014 年新发展会员18人,覆盖人数320人,年收入180万元。

(二)促进了农业增效妇女增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实现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形成新的农民增长点。农村妇女通过合作经济组织这个载体,信息灵了,致富能力强了,专合组织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增收,其成员农户尤为明显。宝山区珍禽专业合作社成立15年以来,掌握了一定的养殖技术,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引导妇女姐妹发展生产,鸡舍占地面积2千多平方米,喂鸡机器5台,搅拌机2台,到2014年新发展会员11人,覆盖人数180人,年收入80万元。并利用辐射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尚未脱贫的非成员农民,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三)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妇女专合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大了经济规模,促进了技术、信息、资金、品牌、市场等资源的共享,通过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体化经营,有效延伸了产业链条,实现了生产、加工、流通的有机统一,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随着妇女种植业生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2008年宝山区七星镇成立了妇女白瓜籽种植协会,到2014年发展会员46人,覆盖168人,年收入从2008年的390万上升到2014年的680万元。

(四)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妇女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户与市场连接的桥梁,一是可以保护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各方面的利益;二是把单家独户的农户集中起来,以统一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减少了中间环节和盲目性,并且通过发挥纽带作用,促进了农产品的转化增值,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增强了农民市场“谈判”地位。目前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牧业实现销售收入250万元。

(五)带动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妇女专业合作组织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帮助农村妇女紧紧围绕市场调整种养殖结构,积极发展质量好、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农畜产品,促进了农村妇女与市场的联结,推动了传统种植业向特色种、养、加工产业的转移,加快了农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妇女合作经济组织成立后,使不同利益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生产要素,按市场要求优化组合,形成了农村经济新的发展增长点。

三、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存在的问题

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虽然较快,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认识不到位。从主观上讲,一些部门和领导对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乡镇领导对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的了解,认为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妇女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属于扩大了的“个体户”,没有从怎样才能依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联系妇女群众、组织妇女群众,建立农业商品基地和创建农村支柱产业的高度去支持、去帮助。成员素质较低,发展后劲不足,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素质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文化素质偏低,基本上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妇女也是极少数,整体素质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要和要求。

(二)管理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已经成立,但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职责不清,缺乏约束机制,运作管理简单,制度落实难度大。二是管理中行政色彩浓重。有的组织并没有完全贯彻“民管”原则,行政插手很多;有的过于追求数量,忽视管理;不尊重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的意愿,挫伤了部分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积极性;社务不够公开,会员的加入和退出手续不够完备。

(三)法律地位不明确。虽然法律明确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宗旨、原则等,但对其法律地位没有明确,其他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给合作经济的发展带来一些问题。一是登记形式五花八门。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多以协会的形式出现,组织松散,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有的还没有登记,法律地位不明。二是发展受制约。由于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缺乏相关政策和法制环境,影响了合作组织的市场运作和经济效益。三是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一旦出现经济纠纷,就会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专合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四)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环境,包括诸多方面,既有体制上的因素,又有农民的原因,还有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因素。一是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利益制约,一些以企业、公司为龙头带动的农户、经济合作组织,由于双方利益上的差别和力量上的不均衡,容易出现企业侵占农民利益,甚至转嫁风险的现象。二是政府保护力度不够。政府鼓励农村妇女成立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有时未完全按照农民的意愿,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干预多于保护,存在政府服务与保护不利的现象。

(五)组织运作不规范。缺乏民主管理,大部分的专合组织没有真正建立起民主管理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规章制度往往停留在纸面上,有的专合组织负责人在较大程度上控制了专合组织,普通成员参与程度低,互助合作性质减少,制约着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在对内服务方面还有欠缺。

(六)农村妇女参与合作意识淡薄。由于长期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影响,加之道路交通不便。农村妇女长期形成的封闭、守旧、安于现状的小农意识,养成了分散经营的习惯,都使她们不相信合作,不愿意合作。加之大多数农村妇女受教育水平较低和宣传合作教育缺失,相当多的妇女不懂什么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发展这种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之甚少,导致妇女合作意识淡薄,参与热情不高。

(七)需要资金支持。表现在“五多五少”:以单纯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多,体现带动效应的少;以获取项目资金支持为目的的多,真正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的少;以常规农业项目合作的多,真正有特色,创品牌的少;以农产品原料获取合作的多,进行深加工合作的少;规模小的多,上规模的少。

四、发展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我们应该认真学习一系列推动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指示与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妇女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到推动农村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在省内以至国内的竞争力,拓宽妇女姐妹增收渠道,加快农村发展高度,把培育和发展妇女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农村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措施来实施,按照“拖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指导而不包办”的思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努力推进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康健发展。

(二)创新服务,积极完善组织领导

切实抓好农村妇女经济合作组织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一是切实加强指导。提供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支持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注册和质量认证,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生产,创建“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品牌,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是搞好典型示范。扶持现有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向其它行业延伸,在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培养树立一批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合作组织典型,辐射带动更多妇女联合致富。三是遵循市场规则。突出优势产业,推进经营体制创新,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逐步提高妇女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并带动农村经济提速跃升。

(三)科学规划,多元发展    

发展妇女组织经济合作社要根据妇女的自愿和要求,按照市场需求,依据本地主导产业、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打破身份、行业、城乡区域、所有制限制,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放手发展各类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村专业大户、村级基层组织、经营能人、农技人员、龙头企业各类妇女主体和各种不同类型的民间资本,利用生产、加工、经营、技术、资产、品牌等优势创办营利型或非营利型、本地区或跨地域的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组建方式上,可以是松散型的,也可以是紧密型的;可以发展专业协会,也可以发展综合性合作社和股份制合作组织。在经营范围上,坚持放宽领域,既可以发展生产型的,也可以发展产加销结合型的;既可以发展服务型的,也可以发展实体型的合作组织。

(四)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尽快制定和继续完善发展妇女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配套措施,使有关法规政策落到实处。一是着力抓好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特色农产品的空间布局,形成比较优势的产业带,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具备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作为农业产业政策的载体,新农村建设项目应与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机结合;三是明确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程序,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未予核准登记的应予书面说明;四是放宽市场准入,种养业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从事粮食、和农资经营;五是加强对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农村干部的业务培训。

(五)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针对我区现在部分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机制不完善,内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手段落后,运作机制不健全的现状,我们应进一步加大规范力度,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统一制定一个规范的章程;二是探索建立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三是有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四是出台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五是有一个良好的风险规避机制。

(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发展妇女专业合作组织要从提高妇女认识和合作能力入手,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对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才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通过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及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把握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基本理论和具体操作方法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当前,重点要抓好现有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理事会人员、骨干人员的培训,在基层干部和农村妇女中间造就一批熟悉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知识的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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